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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离婚就和别人同居可能涉及违法,需要分情况来看:
一般同居情况
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和他人同居,违反了《民法典》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,对夫妻感情带来伤害、破坏了婚姻关系。在离婚诉讼中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,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,并且在财产分割时,法院也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。不过,这种单纯的同居行为通常不涉及刑事犯罪,更多的是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。
以夫妻名义同居情况
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则可能构成重婚罪。重婚罪的认定情形包括:与配偶登记结婚,与他人又登记结婚;与原配偶登记结婚,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;没有配偶,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,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此外,如果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结婚的,则构成破坏军婚罪,同样会受到刑事处罚。